更新时间: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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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认识互联网非法卷烟交易行为现状
点多面广。按照现有法律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销售烟草专卖品。但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驱使下,利用网络平台、自媒体和物流寄递企业进行假烟、走私烟、非渠道卷烟违法经营,不仅让国家财政收入受损,还使广大消费者深受其害。
违法主体虚拟化。虚拟性是互联网非法交易行为的重要特点,不法分子通过在互联网上注册虚拟销售主体从事违法交易活动,更有甚者,通过购买国外服务器注册网站,使监管部门难以对其IP地址进行查处。不法商家通过QQ、微信等聊天工具以及贴吧、博客等个人空间发布涉烟广告,在网上进行非法收购或销售烟草专卖制品,给执法和取证带来一定难度。
交易时间空间不受限制。不法分子网上开店售烟,代理下线多,交易频次多,主动、被动网上购买卷烟人群分布较广。
人财物相分离。与传统涉烟违法行为相比,互联网售烟过程中,生产商、销售方、代理方、发货方往往相分离,单笔金额小,降低了违法行为的被查处风险,即便被查处也难以查到现货。
交易及运输方式隐蔽。多数违法犯罪嫌疑人以销售打火机、烟标等名义进行网络店铺注册,再通过第三方链接或者聊天工具购买卷烟,最后通过网银、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发货时卖方一般使用物流或者快递公司以日用品等名目,姓名、手机号、地址等均为虚假信息,隐蔽性较强。
深入分析互联网非法卷烟交易行为原因
生产源头原因。尽管烟叶部门和内管部门严格监管,仍有部分烟叶被烟农私自留存,制假分子能够买到作为假烟生产原料。
违法主体原因。网上非法售烟行为与传统交易方式相比,不仅成本低、交易便捷,而且卖方、承运方、买方均因“利益”巨大而动力十足。
消费者原因。当前,信息网络和物流快递业十分发达,网上购物已成为一种生活习惯。一些消费者明知网上销售的是假冒品牌甚至自创品牌卷烟,出于好面子或猎奇心理,主动购买假烟,近年来江西省查处了多起婚礼、送礼用烟从网上购买假烟的案例。
监管层面原因。一方面,由于对互联网、物流寄递企业监管存在职能交叉重叠问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互联网电子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通信管理部门作为互联网管理部门,负责网站的备案、许可和信息安全管理等互联网接入服务和内容服务;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网上交易;物流业、寄递也分属交通运输和邮政部门管理;烟草部门对互联网及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行为缺少法定的监管权限。另一方面,由于网络信息领域具有虚拟性、不确定性,导致“交易信息发现难、责任主体认证难、地域管辖确认难、证据确认取证难、行政刑事追责难”等问题客观存在。
科学制定互联网非法卷烟交易行为打击对策
1. 顶层设计,构建多部门综合治理机制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进建立国家治理体系,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树立全局观念,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从整体着眼,落实国务院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注重顶层设计,建立工商行政部门、电信管理、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烟草专卖行政部门、文化行政部门线上线下联合监管机制,把深化网络营运监管、网络内容监管、网络经营许可监管等,维护网络安全、保护互联网络公共利益,扫除网络非法交易,作为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推进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
2. 抓住关键环节,遏制互联网非法交易泛滥
要遏制互联网涉烟非法交易蔓延,应重点抓住生产、信息发布、运输三个关键环节。
一是加大源头打假力度。坚持综合治理与重点打击相结合,高度重视治源头、打转移、防扩散,重点地区要继续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坚决打好攻坚战,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源头治理成果。周边省份要继续开展“打转移,防扩散”行动,突出重点环节区域专项治理,有效打击制假转移扩散、手工包装和假烟运输仓储等违法活动,确保制假活动不反弹。坚持加强原辅材料管理与打击非法经营原辅材料相结合,各工商企业要高度重视原辅材料管理,按要求对烟草专卖品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坚决切断制假窝点的原辅材料供应链,有效防止废弃烟草专卖品流入制假窝点。
二是加大互联网涉烟信息监管力度。假烟信息的广泛传播是导致假烟交易增长的重要原因。自媒体出现后,各种自媒体工具成了假烟信息的载体,加之部分网民法律意识淡薄,加入假烟信息传播队伍,导致假烟信息在自媒体泛滥。因此,应该从打击互联网涉烟信息流着手,对利用互联网发布非法烟草信息的网站、微信等媒体进行屏蔽处理。
三是加大涉烟运输渠道管理力度。物流寄递企业点多面广,仅仅依靠烟草或邮管部门难以实现对物流寄递企业涉烟违法行为的有效监管,应积极协调邮政管理等部门,可借鉴药品等特殊商品邮寄管理规定,有效协作监管。
3. 立足实际,强化对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行为日常监管
山东日照岚山区局联合执法人员查验快递包裹,严厉打击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行为。
建立协作机制,实现与邮管部门联合监管制度化、常态化。积极和当地邮政管理局联系,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信息共享、定期联席会议、联合实施检查、协作办案补助等机制,实现寄递企业涉烟违法行为制度化、常态化联合监管。
建立保障机制,实现寄递环节监管专业化。由各区县分散监管转为市局统一打击,对全市寄递环节涉烟案件进行集中式、清场式监管打击,提高寄递环节涉烟违法行为监管水平。同时,要开发完善寄递环节情报信息系统,通过收集寄递环节查处案件的面单信息,分析梳理,为寄递环节涉烟案件“推单”提供大数据支持,也为后期案件经营提供情报支撑。
不断摸索,总结查处打击技战法。结合各单位前期收集的查获案件信息,统一梳理分析,从货物来源地、面单信息、包裹外观、发货人信息、收货形式、收货人电话号码、货物特征等方面进行分析总结,摸索寄递环节涉烟规律,提高对寄递行业涉烟违法行为监管能力,提高打击精准性。同时,围绕线索来源、数据分析、面单规律、现场检查等方面,持续加强寄递涉烟分析、现场检查等实操培训。
见物见人,纵横协作破网络。寄递环节案件办理流向广、跨度大、时效性强,为了更加有效打击寄递环节涉烟不法行为,应发挥省级局协调和考核导向作用,贯彻“见物见人见网”的打击思路,强化寄递环节案件经营和纵向、横向区域配合。在快递企业上游分拨站点识别出来有经营价值的涉烟包裹,必须及时与包裹落地相关单位联系,对接货人进行蹲守、跟踪,从而捣毁分销假烟、走私烟的仓库,存在分销环节的,查清违法网络,力争做到查处一个案件,摧毁一个网络。
4. 综合治理,多管齐下抓预防
加强宣传,强化寄递企业自律。以市级邮管和烟草部门牵头,联合召集当地快递企业召开座谈会,普及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典型案例。同时,与省内电台、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合作,集中开展寄递环节查处案件宣传,提高寄递企业自律性。
加强教育,预防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对涉案经营户逐一面对面约谈,讲法律、讲案例,并组织零售户签署守法经营承诺书。针对江西省在校大学生网上卷烟买卖行为较多的情况,江西省局联合省公安厅、教育厅等部门,开展了持续两年的预防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进高校巡回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板,举办讲座,并配合校电台进行集中宣传,取得了较好效果。